农药中毒及解决办法--有机氯农药中毒

2022-04-19


有机氯农药的中毒一般认为是氯化烃的脱氯反应,当进入血液循环中的有机氯离子(氯化烃)与基质中活性氧原子作用而发生去氯的链式反应产生不稳定的含氧化合物,这种含氧化合物分解很慢形成新的活性中心而强烈地作用于周围组织,从而引起各系统的严重病理变化。特别是含脂质的神经组织,以及肝、肾与心脏。有机氯对神经系统的毒害作用部位主要为大脑、运动中枢及小脑,使其兴奋性增高,同时伴有大脑皮质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亦可累及脊髓神经。对肝、肾及心脏等器官则可促使发生营养不良性病变;对皮肤黏膜也有刺激作用。蓄积作用和远期慢性毒作用是有机氯农药毒性主要特点之一,也是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原因。有机氯也可通过胎盘屏障,并分泌与乳汁中,从而造成对胎儿及哺乳儿童的毒性作用。

有机氯农药无特效解毒剂,治疗应遵循中毒一般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抢救主要是控制抽搐:可用副醛肌注,成人每次3~5ml或用10%水合氯醛15~20ml保留灌肠。必要时给安定肌注或静脉缓注,一次10~20mg。禁用吗啡和肾上腺素,因前者抑制呼吸,后者易诱发心室颤动(此时心肌对肾上腺素非常敏感)。

2、口服中毒者催吐后立即用2%~5%碳酸氢钠液洗胃,可促使666、林丹、毒杀芬等加速分解。不宜用PP液洗胃和油类导泻剂导泻。皮肤染毒者不宜用硫代硫酸钠液或硼酸液冲洗。眼部污染或出现结膜炎时可用生理盐水、2%碳酸氢钠液或清水冲洗,疼痛时用2%普鲁卡因点眼。

3、其他对症处理:血钙低时可静脉补充钙剂;及时控制肺水肿、脑水肿;注意保护肝肾;适当补充液体,加速毒物排出。

4、慢性中毒者应脱离接触,酌情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