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及解决办法--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2022-04-14
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黏膜进入体内。在体内易分解排泄较快。部分经水解氧化或与葡萄糖醛酸结合而解毒;部分则以原型或其代谢产物的形式迅速经肾排出。其代谢产物的毒性较原药小。
氨基甲酸酯农药治疗:1、按照一般农药中毒处理原则注意彻底清除毒物,有效的支持疗法与灵活的对症处理,并适当应用阿托品。
2、一般处理:污染局部用肥皂水或2%~4%碳酸氢钠液冲洗,不宜用2%硼酸或3%~5%硫代硫酸钠;口服中毒者除叶蝉散和巴沙外不可催吐;禾大壮中毒时不宜用催吐剂催吐,但可用清水催吐,立即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液反复洗胃(不宜用0.005%PP液)必要时口服50%硫酸镁30ml导泻。
3、中毒早期使用阿托品。
4、一般不主张使用肟类复能剂。因氯磷定、解磷定等肟类复能剂,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的自然恢复,并降低阿托品的疗效,从而增加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毒性,甚至可致中枢麻痹而死亡。
5、与有机磷类混合中毒时,可先用阿托品使胆碱酯酶经过一段时间复能后,再用肟类复能剂。
6、葡萄糖醛酸内酯对呋喃丹中毒有一定疗效。常用0.1-0.2g,每日3-4次口服或同量肌注,每日1-2次。
7、对症处理,加强护理,中毒严重者可给予糖皮质激素;注意防治中毒性肺水肿与脑水肿;应用抗生素防治感染等。
8、禁用吗啡、琥珀胆碱、新斯的明、渡边都贱、吩噻嗪类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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